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:
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二条: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,专栏,综艺,动画片,广播剧,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,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,‘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’,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。
审批部门: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
有效期限:2年
无证擅自经营的,根据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八条要求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法规依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,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。
一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应用方面:
1.直播,微短剧必备(文化,传媒等公司);
2.微电影必备,爱奇艺,企鹅视频,优酷视频,搜狐视频,各类小程序平台要求提供。
3.从事专题/电视剧/综艺/专栏动画片/广播剧等广播电视。
4.节目版权的交易或代理交易等。
二、申请条件:
1.经营范围中含有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”。
2.组织结构里面没有涉及外资股东;
3.三名以上专业人员(学历,大专以上学历,其中相关专业:广播电视编导,电视节目制作,摄像摄影,影视,录音,新闻采编,新闻制作,影视后期制作,编剧等);
4.有相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工作场所;
5.法定代表人未有违法违规记录。
三、申请材料:
1.申请表;
2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
3.公司企业章程;须有档案查询章;
4.法人及股东材料,简历;
5.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证明,业务成绩,作品。
6.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。
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成都市的范围:金牛区,成华区,锦江区,武侯区,高新区,青羊区,温江区,郫都区,双流区,新津区,新都区,天府新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高新西区,东部新区,大邑县,蒲江县,金堂县,邛崃市,崇州市,崇州市,简阳市,彭州市,都江堰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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